文/中物研協 總經理 楊熙
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三年,物業人積極參與社區聯防聯控,堅守在防疫一線。疫情之初挺身而出的“物業英雄”當下面對復雜的防疫形勢,既要冒著感染風險在人手緊缺情況下持續為業主提供服務,也因為各種原因正在承受著不少非議,以下是給物業公司的一些建議:
第一、積極擁護執行新冠病毒第九版防控方案,落實國務院優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條優化措施,不動搖、不走樣、不層層加碼、盡力做好業主服務保障,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業主工作生活的影響。

第二、銘記物業作為業主委托的第三方管理者,是來為業主提供服務的初心定位,把物業服務合同、管理公約要求的基礎服務品質做好,做好四保服務、公共區域及重點部位消殺、廢棄垃圾處理、掃碼核驗秩序維護,為業主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。
第三、考慮疫情的特殊性,盡量為居家業主提供服務保障,供應生活物資,分發遞送快遞物資;對有緊急就醫等應急需求的業主,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;摸排小區空巢獨居老人、困境兒童、嚴重基礎病患者、孕產婦、殘障人士、精神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業主情況,重點優先為他們提供保障服務。
第四、清楚物業不是執法單位,并無執法權利,物業無權對小區或樓棟采取封控措施,不要以物業公司或物業管理處名義發布封控要求、蓋章出示公告文本。如果相關機構確實需要物業協助,物業應做好記錄。

第五、物業在服務轄區范圍內注意保持小區、樓宇的消防通道暢通,疏導車輛停放有序管理,杜絕采用上鎖、焊接等硬隔離方式封堵消防通道、小區門、單元門,及時排除相關隱患障礙。
第六、物業需要維護小區大多數業主的公共利益,對不遵守共同規則的行為要予以提醒和糾正;同時也應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,對集中隔離期滿和感染后治愈的業主,不應當拒絕進入小區;對應急保障人員、保供人員等進出小區提供便利。
第七、物業人員自身應加強防疫培訓,做好自我防護,保障在崗值守人員健康安全,防止交叉感染風險,只有物業人自己健康,才能更好的服務業主。
不尋常的時刻,面臨多重壓力,業主更需要物業“有溫度的”服務;將心比心,正如在疫情初始階段一樣,相信物業“有溫度的“”服務最終也會得到業主的認可。